全台灣註冊會員數第二高,對35歲以上中年人而言黏著度極高的社交平台「臉書Meta」,從以前到現在,充斥著大量詐騙廣告,卻宛如一個化外之地,完全沒人管理,只顧著大賺黑心錢,繼續放任這些廣告騙錢、騙個資,不曉得究竟誰應該出來負責?警察局?數位部?還是臉書高層?
前幾年看到最多的詐騙廣告,是賣一些似是而非的便宜假名牌商品,透過一頁式廣告騙你快速下單付款,然後不是訂單石沈大海,就是隨便寄一個爛東西給你。這一兩年詐騙換流行了,改成成立一個仿冒的名人粉絲專頁,再透過這個粉絲團買廣告,騙你加入「炒股群組」,一步步誘騙你付費買課程或加入會員。
在這種詐騙之下,名人是第一個受害者,因為他們的名譽受到嚴重損害,被這些廣告騙進去付費的民眾是更無辜的受害者,不曉得到警局報案能否把錢要回來?但不論如何他們的個資都已經洩露出去了。這些詐騙集團當然很可惡,但收了大筆黑心廣告費,卻沒有盡到一絲廣告把關責任的Meta公司,難道都完全不用負責任嗎?
根據網路資料,2021年台灣數位廣告市場規模為18億美元,其中有70%流向Google和Meta,以2%的數位廣告營收稅率來看,政府每年應該可以從這兩家公司獲得2500萬美元的收入,但目前卻是一分錢都拿不到。他們大賺台灣人付出的廣告費,廣告目標受眾也是台灣人,但卻不用向台灣政府繳稅,也沒有客服人員,不曉得政府究竟都怎麼保障我們消費者和使用者的權益的?
其實仔細想想,實在讓人覺得很不可思議,臉書已經有超過20年歷史,在台灣註冊人數有1700萬人,每月活躍用戶在1000萬人左右,Instagram在台灣也有740萬用戶,但這兩個平台在台灣卻連一支客服電話都沒有。
臉書在台灣的分公司是2015年成立的,據2019年的報導,臉書在台北101旁的辦公室有800坪大,不曉得目前有多少員工,但顯而易見,這些員工的主要工作並不是服務一般用戶,而是以賺錢的廣告銷售業務為主,所以我們不論在臉書上遇到任何問題,還是只能線上申訴而已,等他們心情好的時候才會回覆,而且回覆的可能還是新加坡的客服人員。
最好笑的是,我們一般正規公司想捧著銀子上臉書平台消費買廣告,也不是一件那麼容易的事,還得歷經重重難關。有買過臉書廣告的人都曉得,除非透過廣告代理商,否則買廣告都是只能刷個人信用卡付錢,不但沒有公司發票,無法報帳核銷,超過一定金額還得幫臉書去繳付境外稅金。
這種「只能」透過刷卡買廣告,或是「只要線上刷卡」就能買廣告的型態,才讓臉書變成詐騙集團的搖籃。只要使用一張信用卡,不論你人在全世界任何角落,都可以買臉書廣告,換句話說,那些詐騙的廣告主之所以可以一直消遙法外,說不定因為他們根本就不是台灣人,警察機關也對他們無可奈何。我點進那些一頁式廣告仔細看了一下,還經常發現一堆簡體字,可見幕後集團有極大可能是來自中國大陸。
所以在臉書上當受騙了通常最後都求助無門,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。正因如此,我們更應該請政府要求Meta公司正視這個問題,立刻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,從源頭就杜絕這些詐騙廣告。要偵測出是詐騙廣告很難嗎?一點都不難,我每次看到這種廣告就檢舉一次,相信像我一樣做的人不少,但廣告還是層出不窮,就是因為Meta公司利益薰心,只顧著賺錢而故意忽視了大批檢舉訊息。再不然,也可以要求買廣告的粉絲專頁要進行公司及個人實名認證,只要派一個「業務專員」用肉眼簡單看一下就知道是不是真實的「名人粉絲專頁」。想要不讓詐騙廣告上線,其實方法多的很,只是平台要不要作為而已。
政府從2022年花大錢成立了數位部,一年預算高達211億,有600名員工,至今我不曉得究竟幫助台灣做了什麼數位發展?但至少可以先想辦法解決個資外洩,以及詐騙廣告橫行的問題,也幫我們向Meta、Google這些跨國大企業談判,他們想賺台灣人的錢,就至少也要在台灣聘僱一定客服人力,提供大眾容易聯繫的客服管道,不要讓我們被騙了還申訴無門。除此之外,也應該要求他們合法繳納廣告稅金,每年有2500萬美金可以用來協助扶植一些傳統產業數位轉型,不也是很好的一件事嗎?